在 Outlook 中恢复和还原已删除的项目(经典Outlook)

更新时间:2024-08-01 07:43:47

意外删除 Outlook 项目(如电子邮件、日历约会、联系人或任务)时,如果这些项目位于“已删除邮件”或“垃圾邮件”文件夹中,通常可以恢复它们。 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在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之后恢复这些邮件。

查找已删除项目(如电子邮件、日历约会、联系人或任务)的第一个位置是“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如果它不存在,你仍可能能够恢复它,具体取决于你正在使用的 Outlook 类型。

为正在使用的 Outlook 版本选择以下选项卡选项。

从经典 Outlook 中的“已删除邮件”或“垃圾邮件”文件夹中恢复项目

  1. 选择“ 已删除邮件”“垃圾邮件”文件夹。

  2.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

  3. 选择并按住 (或右键单击) 项,然后选择“ 移动”,然后选择要将其移动到的文件夹。

  4. 还可以选择该项目,然后从功能区的“开始”选项卡中选择“ 移动”。 从列表中选择文件夹,或选择“移动到其他文件夹”,然后从完整文件夹列表中选择一个位置。 还可以将邮件拖动到其他文件夹。 选择要还原的已删除项目,然后使用功能区中的“移动”按钮将其移动到另一个文件夹。

恢复不再保留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的邮件

如果在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找不到项目,则下一个查找位置是“ 可恢复的项目” 文件夹。 这个文件夹是隐藏的文件夹,是你在执行下列任一操作时会将项目移入其中的位置:

  • 从“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删除项目。

  • 清空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

  • 通过选择并按 Shift+Delete,从收件箱或其他文件夹中永久删除项目。

观看此视频或按照本部分中的步骤从 “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恢复项目 

  1. 请确保处于联机状态并已连接到邮件服务器。

  2. 在 Outlook 中,转到电子邮件文件夹列表,然后选择“ 已删除邮件”。

    重要: 如果看不到“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但看到“ 回收站 ”文件夹,则帐户不支持恢复不再位于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的项目。

  3. 在“ 主页 ”选项卡上,选择“ 从服务器恢复已删除邮件”。

    选择“从服务器恢复已删除邮件”以还原不再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的邮件

    重要: 如果菜单上没有 “恢复已删除邮件 ”命令,则你的帐户不支持恢复不再位于“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的项目。

  4.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选择 “还原所选项目”,然后选择“ 确定”。

  5. 如果在“恢复已删除邮件”窗口中找不到 已删除的项目 ,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恢复已删除的文件夹 

如果已删除邮件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可以恢复已删除文件夹 (及其所有邮件) 。 若要恢复文件夹,请选择“展开 ”以展开“已删除邮件”。 找到文件夹,然后选择、按住并拖动以将其移回文件夹列表中的正确位置。

展开“已删除邮件”可查看任何已删除的文件夹

注意: 无法恢复已永久删除的文件夹。 但是,可以使用本主题中的步骤从已删除的文件夹恢复邮件。

从可恢复项目还原的项目转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从“ 可恢复 的项目”文件夹中恢复项目时,它们将移动到“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 恢复项目后,可以在“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找到它,然后将其移动到另一个文件夹。

提示和故障排除

  • 为了帮助您在 “恢复已删除邮件 ”窗口中查找特定项目,请选择 “主题”、“ 删除时间”或“ 从 ”列标题,按该列对项目进行排序。

    请注意, “删除 日期”指定何时使用 Shift+ Delete ) (永久删除项目,或者何时从“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删除项目。

  • “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的所有项目(包括联系人、日历项目和任务)都由同一个信封图标表示。

    所有项目类型在“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具有相同的图标
  • 如果要查找联系人,请按 “主题 ”列排序,然后查找人员的姓名。 还可以按 “发件人 ”列排序,以查找空白条目。 这是因为联系人没有 “发件人 ”字段。

  • 如果要查找日历约会或任务,请按“ 发件人 ”列排序,然后查找姓名。

  • 若要恢复多个项目,请在选择每个项目时按 Ctrl ,然后选择“ 还原所选项目”。 还可以通过选择第一个项目、按住 Shift 键,然后选择要恢复的最后一个项目来恢复多个相邻项目。

  • 管理员可能已指定“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的项目可供恢复的时间长度。 例如,可能有一个策略规定删除“已删除项目”文件夹中已存在 30 天的项目,另一个策略允许恢复“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存在长达 14 天的联系人。恢复期到期后,管理员可能仍能够恢复项目。 如果在“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中找不到该项目,请询问管理员是否可以恢复该项目。 如果两人都找不到该项目,则该项目可能已从邮箱中永久删除,无法恢复。

  • 删除多个 Outlook 项时,可以看到它们列在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 如果必须恢复项目,则只能将它们返回到以下文件夹。

    物品

    文件夹

    (IPM 的会议请求。Schedule.Meeting.Request)

    日历

    约会 (IPM。约会项目)

    日历

    (IPM 的电子邮件。注释)

    Mail

    联系人 (IPM。联系)

    联系人

其中每个文件夹都表示一个特定的邮件类。 选择多个项目并开始移动它们时, Outlook 会创建特定于目标文件夹的邮件类的新 Outlook 项。 要移动的所有选定项将分配给新项。